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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工薪个税采用累计预扣法 专家称税后收入会浮动

证券日报  2018-12-21 08:20

本报记者 包兴安

为做好新旧税制转换衔接工作,保障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及时掌握执行口径、履行相关权利义务,确保新旧税制平稳过渡,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明确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

普华永道全球派遣服务合伙人张志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我国一直以来采用的分类所得税制以源泉扣缴为基本和主要扣缴方式,在支付一项所得的同时,扣缴义务人即完成应纳税额的计算和扣缴,计征简单。随着此次个税改革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制的初步建立,特别是综合所得按年合并计税以及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个税扣缴制度也必然要进行变革。除了原有的源泉扣缴,出现了预扣预缴的新方式,扣缴制度更为多元化。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公告》明确了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非居民个人则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并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因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与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存在一定差异,《公告》同时明确居民个人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年度终了后可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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