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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规:两天内可解除购房认购合同并退回定金

新华网  2019-01-18 07:10

原标题:东莞新规:两天内可解除购房认购合同并退回定金

而“无理由退房”通常意味着签订购房合同之后,无理由退掉房子。因此,这两者间并不能简单地与“网购付全款交易,到货后可以无理由退货”类比。

新版认购书中,还明确了买卖双方的一些行为,并对不予退还定金的情形做了说明。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出示并解释将来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应清楚了解主要条款及相关合同风险。两个自然日后,购房者不得以不了解合同内容为理由要求解除本认购书。

而购房者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认购书。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此外,适用这一规定的前提是使用新版认购书。据了解,目前当地采取鼓励地产商自愿使用新版认购书范本的方式,并未强制执行。因此,即使符合“两天无理由退定”的规定,也只在使用新版认购书范本的楼盘才能享受。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东莞此次出台商品房认购书相关政策,主要是从住房交易的规范角度出发,进而形成有章可循的导向。此类动作可以理解为住房制度的改革,对于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以及形成更稳健的买卖关系是有积极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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