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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店铺被处以大额罚单 社交电商为何频触传销红线?

工人日报  2019-03-22 08:40

此前,社交电商云集微店和达人店也因涉嫌传销被罚。浙江省工商局网站2017年公布的浙江“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十大案例中,浙江集商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的云集微店APP,以“交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行为展开网络传销行为,被认定为网络传销,因违反《禁止传销案例》被工商部门处罚近985万元。

2018年7月6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达人店(运营公司主体为杭州达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谋取非法利益被罚没超391万元,并被浙江工商、公安两部门通报为“十大网络传销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刑法上的传销与执法层面的传销有区别

那么,一些社交电商平台是怎么走上传销道路的呢?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对记者表示,《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第七条等都已经明确了传销的概念和种类。根据该条例之规定,凡是涉及“团队计酬”“入门费”“拉人头”的商业模式都属于传销情形。

“随着线上获客成本不断增加,不少平台将社交化推广作为收割流量的法宝,这种通过会员不断发展下线来引流的机制,本身与传销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另外,一些平台自认为已经做了有效的规避措施。但事实上,刑法意义上的传销与市场监管执法层面的传销有一定区别。‘三级传销’其实是刑法意义上判断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一个判断标准,所以很多社交平台采用的割裂层级、变逐级销售为逐级推广的规避措施都是没用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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