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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沧海| 严刑峻法行不行?台湾拟比照“故意杀人罪”修法遏制酒驾

人民日报媒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2 11:55

原标题:观沧海| 严刑峻法行不行?台湾拟比照“故意杀人罪”修法遏制酒驾

事实上,因酒驾被判刑6月以下者,若非特殊情形(如酒驾3犯、行径恶劣等),多半后会准予易科罚金,不须入监。但酒驾累犯比率逐年攀升,按规定不得易科罚金,必须入监服刑。这类犯人让狱方十分头疼,据台湾中南部某监所管理员透露,监狱有制度,表现好可累积分数、争取假释,但酒驾者刑期都很短,根本不在乎假释,经常挑衅、欺负重刑犯,而重刑犯因想假释而敢怒不敢言,犯人之间容易产生积怨。

此次台湾法务部门将酒驾致死比照“故意杀人罪”修法,社会各界也有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台湾的问题是立法从严、量刑从宽,酒驾肇事的刑责已经够重,问题出在法院判刑太轻,且缺乏对酒精成瘾患者的强制措施,使得法律法规“松到没有用”,反对因为偶发事件修法;有人则担心无法佐证酒驾犯有杀人罪的主观故意,也排除不了过失致死的可能性,模糊立法将增加法院审理的困难度。有律师公开质疑,如果能证明被告一开始就有杀人故意,直接依“故意杀人罪”处罚即可,无须修法。

社会组织台湾酒驾防制社会关怀协会表示对修法乐观其成,但现行法律规定酒驾致死最重可判十年,五年多来却没有任何一宗被判到十年的案例,即便未来修法可判死刑,有没有法官愿意判死刑还是问题。修法的重点不应该在加重刑责,而在不让酒后驾车,与其等到真的发生酒驾致人死伤的憾事,再从重量刑,不如在当下就对酒驾预备犯进行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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