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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救助款发放背后的“猫腻”:领6000元发5000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9-06-06 10:05

原标题:慈善救助款发放背后的“猫腻”:领6000元发5000元

“去社区领的?”

“咱年纪大了,腿脚也不好,每年都是社区的人送过来。”

走访了几户群众后,检查组的同志们也不禁犯起了嘀咕,难道“错怪”了社区,仅仅是手续不规范?

“如果上门发放,那么本人签名岂不是更方便,为何还要事后代签?这不符合逻辑啊。”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人郭可敬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而且,领取表上领取金额都没填,这里肯定有问题。”

“麻烦您再回忆回忆,您领了多少钱?”检查组又来到了救助人家中再次询问道。

“每年都一样,500元。”

“不对,2018年的救助标准涨到了600元。”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李文政指出了问题。

至此孙燕的违纪问题水落石出。经查,2018年1月,振华路北社区领取了李沧区慈善总会慈善救助款6000元。随后,孙燕决定按照2017年每人500元的标准向10人发放救助款5000元,克扣了剩余1000元救助款。

“苍蝇虽小,贻害如虎。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分子必须坚决查处,决不手软,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青岛市李沧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问题查实后,2018年11月,孙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克扣的1000元救助款也退还给了救助对象。

今年以来,青岛市李沧区纪委监委一方面制定了《李沧区社区纪检委员、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社区纪检委员、监察员的工作职责,压实社区监督责任,强化社区监督力量,从制度上管控问题发生;另一方面,组织力量彻底清查全区11个街道低保办理、慈善救助款发放明细等财政兜底资金账目。采取电话查询、入户走访等形式对低保、救助发放对象进行摸排,截至5月底,共查处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套取骗取等问题线索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青岛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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