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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治新冠肺炎,不免费想投诉”系杜撰

人民网-社会频道  2020-03-16 15:12

近期,境外输入病例频频引发网民关注。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表示,境外输入已成为本市疫情防控重点

,北京将全面实施集中隔离措施。从3月16日零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观察。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健康监测。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

隔离观察期间,费用自理。对于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

目前在新冠肺炎的诊治上,对境外回国的人员费用方面:

一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二是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陈蓓表示,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3月15日表示,针对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医疗费用支付问题,经向相关部门问询,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二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对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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