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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剑指“吃人”窨井盖,彰显国家治理的法治力量

来源:法制日报  2020年04月23日07:55

司法剑指“吃人”窨井盖,彰显国家治理的法治力量

法治时评

□ 秦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及5件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回应当前办理涉窨井盖相关案件的难点问题,指导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涉窨井盖相关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窨井盖“吃人”事件频发。2019年11月9日,湖北省武汉市一名10岁男童在一处工地附近玩耍时,突然掉进一口无盖窨井中,经抢救无效死亡。2019年6月27日,江苏省镇江市的程女士带着女儿出门,意外掉进路边一口没有井盖的窨井里,程女士当场死亡。2018年12月,浙江省杭州市一孕妇下车时掉入窨井内身亡。

面对不断“吃人”的窨井盖,媒体反复呼吁要强化法治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指导意见一个突出的特点是,进一步织密了法网,严惩各方责任人。涉窨井盖“吃人”犯罪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盗窃、破坏窨井盖类犯罪,这是比较常见,也是最令人深恶痛绝的一类。对这类犯罪指导意见根据窨井盖所处的位置和行为方式分别认定为破坏交通设施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也就是说,盗窃、破坏窨井盖最高可判处死刑,这无疑加大了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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