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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影人:把握中国电影“黄金时代”机遇

人民网-娱乐频道  2020-05-26 11:02

“作为绝佳的影视外景地,福建有四好。”谈到自己家乡的拍摄条件,梁静如数家珍,“迷人的武夷山、优美的海岸线,文艺的鼓浪屿、神奇的客家土楼,福建自然与人文景观俱佳,此乃作为外景地的第一好;福建气候温暖,拍摄不受季节限制,此乃第二好;福建正加快建设平潭、厦门和泰宁影视基地,以后来福建大量的影棚和配套设施,全面满足剧组内外景需求,此乃第三好;福建各地都出台了发展影视优惠补助政策,并设立服务影视剧组的专门机构,不仅提高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省钱,此乃第四好!”

2016年福建省政府颁布了《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实施意见》,主要提出了充分发挥福建省影视精品奖励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实施县级城市数字影院建设工程,对高新技术的福建电影企业减收企业所得税等。

2018年,厦门市颁布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补充规定》,18条规定中,有11条与影视产业有关。包括支持影视产业园区、引进辖区外影视企业以及培育影视企业和支持本市出品、在传统平台发行的优秀影视作品等条例。

2019年,厦门又颁布了首个影视产业专项扶持政策,要将厦门打造成国内一流的首映礼基地,并对本市影视企业举办影视产业活动进行补贴。厦门之外,福建平潭和漳州也有相关的政策,鼓励当地电影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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