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2020-06-22 08:15
律师:自我推广则没问题
擅长知识产权案件代理的律师王军则告诉北青报记者,未经片方许可自行剪辑上传影视剧短视频,这是一种侵犯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触犯了今年4月28日生效的《北京试听表演条约》相关规定,即未经授权不使用、不传播表演作品。
“需要指出的是,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说相关的短视频平台,他们和剧方及影视出品方有影视宣传推介互动的关系,由宣传方提供了相关素材,甚至说宣传方在短视频平台有自己的账号,做自我推广,那就没有问题。”王军如是说。
北青报记者还注意到,就在近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这是全国持续开展的第16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短视频领域存在的侵权盗版行为及通过流媒体软硬件传播侵权盗版作品行为。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于6月至10月开展,将就视听作品版权进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院线电影网络版权专项保护,严厉打击短视频领域存在的侵权盗版行为,严厉打击通过流媒体软硬件传播侵权盗版作品行为,关闭一批恶意侵权社交平台账号。(文/北青暗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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