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兰最为人称道的,是他对于世界本源与构造的带有趣味性的认知,影片中常常被表现为以时空为素材的“戏法”。他在物理概念和定律的基础上,对时间、空间进行拆解与糅合,这可以被看做是对电影蒙太奇手法的极致放大。影片中,物理学与哲学概念在精密拆装中获得转化,过去与未来对当下处境形成观照,而且此类转化与观照,大致能经得起回味与推敲。
叙事结构、时空认知以及其中的自我趣味与“戏法”,既是诺兰的“作者性”标签,也是这位商业类型片作者的创作“信条”。既然是类型片的工业化创作方法,便具有模仿和复制的可能,是否也可以成为我们制作科幻电影时的信条并进而推陈出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