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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陈年旧案,敲响文保警钟

北京日报  2020-09-17 08:47

追问责任

拍卖行缘何难查拍品来源

《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那么,这份2004年失窃的文物,为何能顺利通过审核,转手拍出30.8万元?

“拍卖行有义务向送拍者询问拍品的来源,但往往这是很难查清的”,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研究员季涛说,在实际拍品征集中,有许多拍品的来源模糊,“比如委托人说几十年前长辈收藏的,现在其已故无法弄清楚,或者委托人对拍卖行说谎,拍卖行也难以洞察其真实性。”

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介绍,其曾通过“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对涉事拍品林思进藏书札进行核实,但未查到登记信息。艺术市场评论人牟建平分析,拍卖公司如果对拍品为偷盗所得并不知情,便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让拍卖公司“撇清责任”。

敲响警钟

源头堵住偷盗漏洞是重点

近年来,部分被盗馆藏文物曾走上拍卖场,例如广州美术学院前图书馆长萧元,曾掉包馆中齐白石、张大千、八大山人等名人画作100多幅,通过拍卖获利超亿元,后被判刑入狱。去年年底,西泠印社拟拍卖疑似出土文物,也被国家文物局紧急叫停,并进一步核查。

“每年拍卖的文物艺术品可能达到十万件之多,极少量违法上拍的文物,在以往很难被注意到”,资深藏家刘九洲说。此前四川省图书馆馆长何光伦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05年《鱼雁集》第一次被拍卖时,由于当时互联网并不像现在这么发达,所以并未注意到这批藏品的拍卖信息。这么多年,四川省图书馆一直密切追踪这批文物。

“现在的拍卖标的在网络上有很多图文介绍,一旦有重要的文物被盗流入拍卖市场,就会被迅速引起注意。”季涛表示,与国内拍卖相比,私下交易、偷带出境等更为隐秘,“应从源头上着手,考虑如何让这些文物不丢失。”唯有彻查到底,才能堵住文物失窃漏洞,守护民族的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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