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2020-11-04 07:42
将直播带货纳入有效监管,还须抓住平台这个“牛鼻子”。前三季度,与直播相关的投诉举报共涉及8079家企业,排名前五位的均为较大的电商平台和短视频平台。规范直播带货首先应从这些平台着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平台应建立检查监控制度。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这一要求,特别是要明确平台应建立哪些检查监控制度。
此外,鼓励商家自播,让产销直接对接,也能更好地规范直播带货。目前,企业请知名主播直播带货,需要不菲的费用,成本高且分成环节复杂,不少企业赔本赚吆喝,不可持续。如果商家自播,直接把产品卖给消费者,能省去中间环节,更多让利给消费者,同时消费者售后维权也更为直接、高效,避免一些主播、直播平台、商家之间推诿扯皮。
在做到有效监管的同时,也应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为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新模式留足合理发展空间。我们有理由相信,更为规范的直播带货会加速行业优胜劣汰,改善消费者体验,从而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激发我国巨大的消费潜力。
《 人民日报 》( 2020年11月04日 19 版)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