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 2020-12-01 09:28
不可忽视的是,金融体系内部风险仍在持续累积,一些长期形成的隐患并未彻底消除。银行业不良资产反弹压力骤增,一些中小金融机构资本缺口加速暴露。金融相关制度存在短板,现有法律法规震慑力不足,违法违规成本过低;金融机构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尚待完善;非正规金融体系交易活动缺乏有效约束等。
郭树清称,“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监管改革任务更加艰巨,要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健全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权责一致,全面覆盖、统筹协调、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特别是对于各种“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管理和整治的主体责任都在地方。要与金融腐败作坚决斗争,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等。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将监管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另一方面,在支持金融创新的同时,严防垄断、严守底线,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等。强化基础设施监管和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对金融科技巨头,在把握包容审慎原则的基础上,采取特殊的创新监管办法,在促发展中防风险、防垄断。
此外,还要培育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干部队伍。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充实监管部门和基层监管力量等。(记者 孙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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