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8 08:44
发挥巨灾保险和责任保险的社会治理作用
在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方面,马学平认为保险业应大力发展巨灾保险和责任保险。
据了解,巨灾保险具有事前风险规划、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功能作用,可以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当前我国巨灾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保险赔付占灾害损失的比重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责任保险发展不足,所占比重明显低于欧美发达国家。
马学平指出,“十四五”时期,保险业要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巨灾保险,发挥行业优势,做好灾害事故保险应急处置工作,服务国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教育医疗、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建筑工程、职业责任、社区管理等领域的责任保险,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的保险服务参与社会管理。
险资要聚焦国家“两新一重”建设
除此之外,马学平认为,保险业还应不断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跨境服务能力。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来源稳定等特点,在服务国家重大项目和资本市场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近年来,保险资金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未来,保险资金应如何更好发挥作用,服务新发展格局?马学平说道,“十四五”时期,保险业要聚焦国家“两新一重”项目建设,落实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多元金融产品的金融改革任务,通过债权计划、股权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方式,为大数据、5G、特高压、轨道交通、新能源、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提供资金支持。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供保险保障。
他说,保险业还需积极落实对外开放政策,积极引进外资,借鉴外资管理经验,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关税保证保险等,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帮助企业应对贸易风险,为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提升跨境服务覆盖面和便利化水平,探索为中国“走出去”企业提供保险保障支持,不断提升保险业服务海外市场的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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