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2 18:51
人民网北京1月12日电 (张文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制度正式建立。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公司治理与内控、资产管理能力、全面风险管理、交易与运营保障、信息披露等五个维度指标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综合评分。《办法》设置了一年的试运行期,引导行业对照评价指标做好评级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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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显示,评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以“赋分制”打分,满分为100分,五个维度指标分别为20分、30分、25分、15分和10分。同时,监管机构在监管评级得分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按照调整项明细对评级情况进行修正,形成监管评级结果。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分为A、B、C、D四类。其中,监管评级最终得分在85分(含)以上为A类,70分(含)至85分为B类,60分(含)至70分为C类,低于60分为D类。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评级周期为一年,评价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涉及的财务数据、经营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据了解,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是衡量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的主要依据,也是监管部门制定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确定监管方式方法的主要依据。监管评级结果主要用于银保监会日常监管,由银保监会以“一对一”方式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报,各公司不得将其用于商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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