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 2021-01-13 08:19
分析指出,“套路贷”欺骗性强,社会危害性极大,广大市民群众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是通过正规途径借贷。在有资金需求时,一定要选择手续完备、证照齐全的正规机构贷款,在签订相关借贷合同前要注意多方核查对方经营资质等营业状况和涉诉情况。二是审慎签订借贷合同。签订借贷合同时,要对容易引起纠纷的还款时间、支付方式、利息等进行清晰明确的约定。如发现存在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应拒绝签字,并提出交涉、要求修改。三是还款过程有迹可循。还款时尽量选择有迹可循的转账方式,并注意留言标明资金用途,如采用现金方式还款,要注意让对方及时出具收条,切忌“空口无凭”。四是保存相关证据材料。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款时的通话录音、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催款电话录音、短信等,便于为依法维权提供有力证据。五是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如不幸陷入“套路贷”骗局,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对不法分子的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一味地忍气吞声,甚至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走上“不归路”。六是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广大市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和在校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消费观,根据个人和家庭的经济情况和偿付能力,适度消费,杜绝攀比心理和铺张浪费,防止因过度消费陷入“套路贷”的泥沼深潭。
(本栏目由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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