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3 14:55
人民网北京1月13日电 (张文婷)人身保险监管工作将迎来重大调整。日前银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91家人身保险公司划分为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和银保监局属地监管两类。其中,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公司39家,银保监局属地监管公司52家。
91家人身保险公司分为会管和属地监管两类
据人民网金融频道梳理,《方案》实施前,人身保险公司均由银保监会直接监管。调整后,综合考虑公司重要性、资产规模、风险状况等指标,银保监会将91家人身保险公司划分为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和银保监局属地监管两类。
就监管职责分工来看,银保监会统筹整体监管政策;银保监会、银保监局分别承担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的行政许可事项、日常监管职责。
具体而言,银保监会负责所有人身保险公司筹建、开业、解散、破产、合并、分立,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备案等事项。
银保监局则负责属地监管人身保险公司相关许可事项。涉及注册地(住所、营业场所)跨辖区变更的,审批过程中,原属地银保监局应征求迁入地银保监局意见;人身保险公司在辖内设立(筹建、开业)、撤销省级分公司审批工作和其他分支机构改建为省级分公司等事项审批过程中,应征求该人身保险公司所属监管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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