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2021-01-16 08:34
1月15日上午,中国足协向国内各级职业俱乐部分别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各级职业联赛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变更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落实工作的通知》。就俱乐部名称“去企业化”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同时以提醒、警告的方式督促俱乐部切实落实“球员限薪”工作。由此不难看出,中国足协在落实各项联赛治理措施问题上,不容俱乐部“阳奉阴违”,也决不手软。
去年12月14日,中国足协在上海举行的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推出了3项治理措施。其中一项有关职业俱乐部名称去企业化内容。协会也为此发布了《关于各级职业联赛实行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变更的通知》。
由于在落实具体工作过程中,各俱乐部面临了不同现实或困难,因此个别俱乐部提出了延迟提交拟用名称的申请,亦有个别俱乐部因其上报的名称不达标而被退回调整。也正是为了协助俱乐部做好具体工作,中国足协于1月15日就进一步推进非企业化名称变更的工作提出几条具体要求。
中国足协要求已审核通过的俱乐部尽快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在足协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入和注册流程。协会还特别要求未审核通过的俱乐部进行针对性调整,并于1月31日前再次上报符合要求的非企业化名称变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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