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021-02-23 09:47
债台高筑,兴华校业公司于2016年停止运营。
因学校管理不善,在办学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金融借贷、民间借贷、货物欠款以及教职工工资等债务,到期无力清偿。债权人纷纷起诉,涉及兴华小学及兴华校业公司的诉讼多达数百起。
2017年9月开始,兴华小学、兴华校业公司出现重大财务危机,不得不向法院申请破产。2018年3月,广德法院受理了广德兴华私立小学、广德兴华校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考虑到民办学校的特殊性,涉案标的额大,涉及人员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广德市委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兴华小学破产问题。与会人员形成共识,该案的破产审判必须保证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要求兴华小学在破产期间继续正常教学,务必确保教职员工稳定、学生正常上课。会议决定成立破产重整领导组,负责破产过程中各部门协调与社会稳定工作,全力支持法院审理好破产重整案件。
破产过程困难重重
“与普通破产案件相比,民办学校的破产涉及的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化、复杂化。该案涉及数千名学生、数百名教职工、500余个债权人,各方利益矛盾交织,处理难度大。”广德法院副院长王军说。
破产重整程序启动后,共有517个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高达1.31亿元。债权人主要是学生家长及教职工,还有金融机构、建筑施工单位等,并且债权人绝大多数为自然人,清偿期望较高,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低,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如果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面临的将是学校停办,教育教学团队将不复存在,数千名在校小学生将不得不转入其他学校就读。如何转学、如何安排接收学校、课程如何对接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势必影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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