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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消除17.6万件窨井盖安全隐患

检察日报  2021-03-03 08:30

原标题:2020年消除17.6万件窨井盖安全隐患

本报北京3月2日电(全媒体记者李钰之 见习记者郭璐璐)小井盖关乎大民生。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举行的“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0年12月,针对走访调研中发现的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000余件,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约17.6万件,推动相关部门更换智能井盖4.1万余个,安装防坠网、防位移改进装置15.8万余个,着力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井盖“吃人”问题备受舆论关注。为依法打击涉窨井盖犯罪,推动完善窨井盖问题治理,2020年3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同年4月,针对窨井盖问题治理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

突出公共安全法益保护,司法剑指涉窨井盖刑事犯罪。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表示,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办案职能,对涉窨井盖犯罪案件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特别是围绕公共安全法益保护收集固定证据,依法准确适用罪名,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同时,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强化立案监督,涉窨井盖刑事犯罪打击力度明显加大。

与《意见》配套制发的“四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发出的第二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元明介绍说,致力于窨井盖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检察机关已联合或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130余件。其中,陕西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会签《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窨井盖管理的意见》。北京市检察院推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与其他8个市级行政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北京市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病害判定标准和治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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