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2021-03-04 08:53
“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后,衡茶吉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将临时用地复垦至可以种植的状态,荒废了重要的农业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承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6月9日,衡南县检察院向衡南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衡茶吉公司复垦该临时用地至种植条件状态,验收合格后移交花江村八角亭组民使用。收到检察建议后,衡南县自然资源局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高度重视,责令县自然资源局立即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多次与衡茶吉铁路工程衡南段建设协调指挥部、咸塘镇政府、花江村等单位座谈、查勘现场、拟定复垦方案并实施复垦。
2020年7月21日,衡南县自然资源局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率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等股室工作人员,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咸塘镇政府、花江村、八角亭组人员到复垦现场验收,并邀请承办检察官监督。检察官看到,十多垄标准化菜地已经取代了原来的杂树、灌木、杂草,菜地旁边还挖好了排水沟。
肖启新告诉记者,组里极度缺乏菜地,组民有将该地块复垦为菜地的强烈意愿,集体上书到县自然资源局,此次顺利如愿,大家都很高兴。
2020年8月5日,衡南县自然资源局向县检察院送达对检察建议的书面回复。同日,经评估后,衡南县检察院认为该局已经依法履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保护,遂结案。
衡南县检察院检察长尹钢表示,衡南县是南方丘陵地区的农业大县,耕地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源,不论是种植粮食还是瓜果蔬菜,都能持续为社会提供食物,这正是保护耕地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非常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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