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申请状态”为“审核不通过”且“审核时间”是2020年11月(含)之前的申请人,不得再提出复核申请,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轮候新能源指标的申请人,“轮候时间”按重新申请时间计算。目前“申请状态”为“审核不通过”且“审核时间”是2020年12月的申请人,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且个人申请信息未发生变化、且未进行重新申请,可在2021年4月9日至23日期间提出复核申请。相关审核部门将于5月24日前反馈复核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核。个人申请信息已发生变化的,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