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2021-03-10 08:36
推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保障当事人权利。万春强调,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律师申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卷宗推送工作。检察信息技术部门要做好运维保障工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同时,要落实保密要求,确保电子卷宗的数据安全。对于一些不适合传输到互联网上的特殊类型案件,各地要按照规定,通过现场阅卷的方式,为律师提供周到的服务。
“最高检还将根据系统使用情况,进一步优化和拓展系统功能,比如依托互联网实现律师远程会见、法律文书远程送达等,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便捷、更加智能的信息化检察服务。”刘喆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对此表示欢迎。他说,从“跑一次”到“不用跑”,给律师阅卷提供了极大便利,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从法律职业共同体角度出发尊重律师执业,这也是尊重当事人,尊重诉讼案件的参与人,给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司法公开、检务公开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东南大学教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尹吉表示,这项试点工作具有多方面的价值。不仅便利了律师阅卷,还有助于减少委托人的律师差旅支出,降低了诉讼成本。同时,能够进一步促进检律协作。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研发,从服务检察司法办案提升到服务内部与服务外部并举,展现了新时代的检察担当与创新精神。
“互联网阅卷能在很大程度上方便律师执业,进而提高刑事诉讼审判效率。”刘红宇委员提醒,下一步,需要重点关注和及时解决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阅卷效率,真正使这项工作落地落实。(李钰之 郭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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