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直击:禁药“西布曲明”网上论斤卖?
明知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主观心理活动和认知状态。如果行为人拒不承认明知,那么认定主观故意就比较困难。而司法实践中,究竟如何认定明知呢?
以林某为例,庞九林认为:“如果有消费者反馈过不良反应,仍然继续销售的,可以认定为明知。”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被认定为明知:
——是否属于三无产品。多个法院认为,如果销售的是无生产批号、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企业、无厂址厂名等三无产品,就可以认定销售者明知有毒有害。
——进货价格及销售价格。法院不仅要审查判断进货价格、销售价格,还要与对应的时间段内同类减肥药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和认定。
——是否具有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专业的保健品、减肥食品的销售商,或具有专门医学知识的专业人士等,应该认定为明知。
——是否曾被行政处罚或者权威机构告知。如果因为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食品被行政处罚,或者被权威机关、其他人员告知过,就是明知。
——自身、亲友是否食用过。从趋利避害的角度讲,如果销售者知道或者察觉减肥药有问题,自己和亲友是不可能持续服用的。
追踪:58食品网、慧聪网等依然在售
在有毒、有害的减肥食品案件中,很多被告人往往通过电商、微商等网络渠道来进货和销售。还有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渠道购进西布曲明原料,自行生产加工减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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