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1-06-08 05:55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一年来,在《总体方案》指导下,海南瞄准世界最高水平自由贸易港和自由贸易园区建设目标,同时借鉴吸收各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海南地理位置独特,不仅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而且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推进高水平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根本要求;是深化市场化改革和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选择;是推进经济全球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
短短一年内,海南按照《总体方案》的指导,加速推动商品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投资显著便利化,勇敢尝试资本项目便利化,促进劳动力特别是技术人才自由流动,提升运输高度便利化程度……这些,都为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奠定了坚实基础。比如,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就率先推动了海南自身经济的快速发展。今年1—4月,海南全省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443.12%;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2.6%;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2.33亿元,同比增长57.9%;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6733.73万吨,同比增长10.6%;邮政业务总量10.49亿元,同比增长25.5%。
目前,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投资政策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已经初步建立,在融资条件、物流环境、人员流动等方面都形成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这是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为基础推动实施的制度创新,充分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