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2021-06-09 05:36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古旧村落蕴含的独特价值日益凸显。与此同时,古旧村落保护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比如,一些地方忽视古旧村落的原生态系统保护,热衷于在原址上“拆旧建新”“弃旧建新”;一些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民俗文化面临改变或消失的风险。在部分已经开发的古旧村落中,也存在品牌意识缺乏、业态单一、“千村一面”等现象。更好激活古旧村落的内在价值,需要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统筹好保护、利用和传承的关系,构建美丽和谐的古旧村落生态系统。
推动古旧村落“活”起来,需要协调好古旧村落周边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关系,确保在承受能力范围内合理利用。在修缮和维护好生态原貌的基础上,依托古旧村落自身的地域文化、传统技艺、民风民俗等文化资源,适度开发文创、旅游等,能够确保古旧村落的生态价值和经济文化价值共同实现。比如江西一些古旧村落注重生态保护,采取保护性开发的策略,同时依托当地“晒秋”等民风民俗、手工技艺等地域文化,打造文旅产业,实现了生态、文化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盘活古旧村落,需要依据不同地区古旧村落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灵活确定发展思路。根据所在地域,我国古村落可分为江南水乡古村落、北方古村落、西南古村落和皖南古村落等。不同地域的实践表明,针对“空心化”较为突出的古旧村落,可由政府主导开发或合理引入社会资本;针对旅游资源较为丰富、常住人口较多的村落,可根据情况采用农民、社区或企业开发的模式,等等。在这一过程中,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必须建立在统一规划和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之上,实现古旧村落长期可持续发展。
每个古旧村落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在盘活古旧村落的过程中,应努力找到每个村落的独特定位。为村落和自然环境注入民风民俗、传统手工技艺等文化内涵,为每个村庄找到差异化发展路径,才能使古旧村落“活”起来、“美”起来,让历史文化在保护中更好传承,让乡村景色更美丽、文化更兴盛。
《 人民日报 》( 2021年06月09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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