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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人民日报  2021-06-09 05:40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经验升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把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处理好城市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又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城镇是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城镇发展需要大量的资源、能源,必须守住资源节约的底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吸取了其他国家城镇化发展的经验教训,总结提炼了我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成功经验,要求我们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战略举措。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在新发展阶段,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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