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 2021-07-08 08:52
书面承诺莫轻信 事不成后退款难
景某的孩子高考成绩不佳,被告人李某承诺可通过亲戚的关系、以35万元的价格帮助景某的孩子入读军校。景某向李某支付了17.5万元作为定金,李某出具收条,约定:如未办成,除退还定金外还要补偿5000元。
然而,事情一拖再拖,却迟迟没有办成。景某多次要求李某退款未果。后李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王岩介绍说,在此类“收钱办事”的诈骗类案件中,犯罪分子一般都会出具书面承诺或收条,学生家长大多也会认为“立字为据”后,即使没有办成也可以退款。然而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学生家长这一侥幸心理,骗取定金后再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退款。
王岩提醒,家长万不可轻信“花钱即可入学”“事不成即可退款”的承诺。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