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2021-07-23 08:49
7月22日,国务院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就有关工作部署,记者采访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保障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须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首先要明确保障对象。“在一些人口净流入、房价偏高的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租不好房’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该负责人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特别是要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
其次,要合理确定面积标准。坚持住房保障“保基本”原则,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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