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2021-09-16 08:18
市教委表示,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超过时限,仍未申请登记非营利法人的营利性机构,将依法终止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学资格。
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
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要求,义务教育学科培训是指,组织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群体,培训内容涉及国家课程标准的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学科知识的培训活动。
营利性机构是否可以从事义务教育学科培训?是否允许继续售卖课程?对此,市教委表示,均不可以。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从事义务教育学科培训的主体应当是非营利性机构。同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要求,本文件已明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营利性机构不得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科培训的招生收费活动。
市教委表示,《通知》印发前已登记为非营利法人的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无须重新履行非营利性机构登记手续,但应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修订章程,完善管理制度,体现非营利性质,明确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机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多部门建立同审联批机制
已备案的线上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如何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市教委表示,北京市统筹推进已备案的线上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教育、民政、通信管理部门建立同审联批机制,进一步明确设置标准和审批流程,统一做好培训资质审批、非营利法人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相关手续。(记者 武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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