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2021-09-27 15:18
人民网北京9月27日电 (王仁宏)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于2021年7月19日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表示,这是我国建设工程抗震管理领域的首个专门行政法规,对于提升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水平和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据介绍,我国是一个地震多发频发的国家,大约58%以上的国土、55%的人口处于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因此,建设工程抗震工作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曲琦介绍,近些年来,住建部针对农村民居,大力推进农房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工程。此次《条例》明确了对已建成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等相关提升要求。
《条例》明确,国家实行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制度;根据抗震性能鉴定结果,对需要进行抗震加固,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加固;在抗震加固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公示抗震加固的时间、后续使用年限等信息。
张小宏表示,近年来城市里通过棚改、危房改造,解决了一批存量建筑;农村的危房改造、抗震改造也在逐步推进。“我们正在推进全国城乡房屋建筑调查,这些信息建立起来以后,再根据《条例》确定的一些强制鉴定、加固的制度措施,后续工作应该会有更好的进展。”
据悉,针对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性能较弱问题,近年来,住建部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支持设防烈度7度以上的地区农户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努力提升农房的抗震安全水平。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