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社会频道 2021-09-27 08:56
关键词六:负团费 收取“返佣”
典型案例:桂林畅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每人140元的价格向玉林市神州行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另案处理)支付“买团款”,为55名旅游者参加的“桂林龙胜三天两晚游”提供地接服务,在旅游行程中隐瞒具体购物场所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真实情况,收取“返佣”等不正当利益共计3860元。
后续处理:桂林畅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广西壮族自助区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一个月、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重要提醒:参团旅游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旅行社,网上报名要选择正规的旅游网络平台,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并索要发票、行程单。切勿轻信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和小广告等渠道发布的旅游信息,很多“免费午餐”的背后是强迫购物和自费活动等诸多陷阱。
此外,在旅游过程中要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导购洗脑式宣讲,对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行为可通过拍照、摄像和购物凭证等保留证据,以备返程后维权。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或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的,旅游者要依法理性维权,切不可采取“罢游”“擅自离团”“拒绝登机”等过激行为,避免扩大损失,使自己由受害者变为利益的侵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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