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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等个税优惠政策延续 预计1年减税1100亿元

中国青年报  2021-12-30 08:09

原标题:年终奖等个税优惠政策延续 预计1年减税1100亿元

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均斌)工薪族关注的年终奖优惠计税政策延续问题,今天最终明确。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年底;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年底。上述政策预计1年可减税1100亿元。

2018年,以新个税法的修订为标志,我国历史上第七轮个税改革拉开大幕。这也是历次个税改革中力度最大的一次。

2019年以前,我国的个税采取分类征收模式,即不同类别的收入适用的税率、扣除标准等不同。这使得不同类别收入个税负担不同,有悖于公平原则。

为改变这一现状,财税部门对税制进行了重塑,即将以前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统一为综合所得,采取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确保这4项收入适用相同的税率,体现公平性。

但是,考虑到个人负担,相关部门当时给年终奖的计税方式设置了一个3年过渡期,即纳税人在过渡期内可以在年终奖单独纳税和并入当年综合纳税之间“二选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文件规定,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只能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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