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2022-01-07 05:44
能源体制释放发展活力。全面提升能源领域市场化水平,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活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更加便利。从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取得重大成效、取消下放72%的审批事项,到进一步放宽能源领域外资市场准入、投资主体更加多元;从深入推进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电力市场建设,到逐步构建起以中长期交易为“压舱石”、辅助服务市场为“稳定器”、现货试点为“试验田”的电力市场体系,我们深化重点能源领域和关键环节市场化改革,构建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正在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协同推进能源改革和法治建设,覆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监管、服务的能源治理机制基本形成,能源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国际合作彰显中国智慧。我国坚定支持多边主义,按照互利共赢原则开展双多边能源合作,着力拓展国际合作的空间。在国家和地区层面,先后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在国际组织层面,与30多个能源领域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建立合作关系,成立了中国—阿盟清洁能源培训中心、中国—非盟能源伙伴关系、中国—中东欧能源项目对话和合作中心、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等5个区域合作平台;在具体合作层面,相继投运一批标志性重大项目,建成了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美洲和亚太五大油气合作区……我国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为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推动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建设更加清洁、美丽的世界贡献了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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