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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

  2022年01月14日08:42

二、全面学习掌握《条例》的内容

《条例》对纪委的职能定位、工作原则、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涵盖中央纪委、地方各级纪委、基层纪委等不同层级,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各项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必须全面学习、准确把握。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阐释解读,推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要求入脑入心,在全系统形成深入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带头认真学习《条例》,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要把《条例》的学习纳入全员培训重点内容,特别是对此次换届后新任纪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新进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要以《条例》为必学课程。要注重推动乡镇和企业、机关、高校等基层纪委的学习,做到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学习《条例》全员覆盖。要发扬优良学风,原原本本读《条例》,逐章逐条逐款学,紧密联系实际学,全面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各项规定,真正学懂记牢践行。要丰富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讲座辅导、专题研讨、测验测试等多种形式,保证学习取得良好效果。

三、把学习党章、贯彻《条例》和其他法规制度贯通起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为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提供了重要保障。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依据,《条例》细化落实党章规定,与其他法规制度衔接统一。学习贯彻《条例》要树立系统思维,与学习贯彻党章规定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党内法规,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开展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等重要规范性文件贯通起来。要坚持一体理解把握、一体执行运用,促进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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