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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莫用“恶意返乡”伤了乡亲,失了民意

人民网-观点频道  2022-01-21 16:09

一年滴尽莲花漏,碧井屠苏沉冻酒。春节将至,国人一年里最丰盛的日子就在眼前了。羁旅他乡的游子,很自然地盘算着,要回家尝尝妈妈的味道,烹出生命更替的丰盈。然而,眼下疫情散发,奥密克戎潜伏窥视,在各地“就地过年”倡仪下,很多游子踯躅犹豫了。然而,一片劝留的温情中,“恶意返乡”一词突兀且粗暴地闯入热搜。

郸城,这个脱贫还不到三年的豫东农业县,鲜少进入网民视野,而一位从上海返回家乡郸城县汲冢镇的刘某某,却让淮河流域的郸城蓦然沉浮在舆论的风口浪尖。

据汲冢镇人民政府1月17日处罚通告,刘村民因“从中高风险地区返乡隐瞒不报”,被“依法行政拘留(先隔离后拘留)”。

与此相关,该县县长最近也刷了屏,一段会议视频中,他铿锵地称,“不讲你有没有48小时核酸检测,只要你返回,先隔离再拘留!”内容“硬核”,网上哗然。当地回应,上述视频经过剪辑,不真实,剪掉了“不听劝阻,恶意返乡”等内容。

对照处罚的烈度,刘村民显然便属于“恶意返乡”。

让我们先捋一下时间线。

上海静安区那间20平方米的奶茶店,1月13日被定为中风险地区,疫情源头是一位12月21日回国入境的无症状感染者,她前14天集中隔离,之后,在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第7天,例行检测才出现阳性。这意味着,刘村民1月5日返乡时,不但行程卡没有挂“星”,那位归国者也刚刚走出隔离酒店,彼此几无交集可能。

县级公安部门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出“行拘”惩处,但没有给出刘村民违反的究竟是哪一条哪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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