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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圈子”破坏“大规矩”

来源:学习时报  2022年01月21日09:07

分析与启示

旗帜鲜明讲政治、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是党的生命,也是我们党能成为百年大党、创造世纪伟业的关键所在。中国共产党人历来反对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任何形式的非组织活动,延安整风时期就将宗派主义、山头主义列为整顿党风的重要内容。宗派主义、山头主义在革命时期的极端表现就是毛泽东所说的:“张国焘是向党中央闹独立性的,结果闹到叛党,做特务去了。”早在1942年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毛泽东就指出:“要使我们全党的步调整齐一致,为一个共同目标而奋斗,我们一定要反对个人主义和宗派主义。”他还号召全党“要搞五湖四海,不要搞山头主义”。邓小平也曾严厉批评过山头主义,“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呐!很多失误就从这里出来,错误就从这里犯起”,要求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不能搞宗派主义,树山头、垒山头,或者站到这个山头、那个山头。如果这样,党就分裂了,就没有战斗力了”。

宗派主义、山头主义的突出表现就是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从一些案件中可以看到,一些落马的“大老虎”背后,往往都有一个个或明或暗、或松或紧的帮派圈子。一些被审查调查的腐败分子热衷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将权力作为培植个人势力的工具,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污染党的政治生态。这些人位置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却越来越缺乏敬畏。有的政治野心膨胀,为一己私利或小团体的利益背着组织搞政治阴谋活动、搞破坏党的政治勾当;有的领导干部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把党派他去主政的地方当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用干部、作决策不按规定向中央报告,搞小山头、小团体、小圈子。这一系列非组织活动,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是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的大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再提醒和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我们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

党内坚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党员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的义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部分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坚决防止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界定了违反此项政治纪律的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即“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也有“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营私舞弊”等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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