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频道 2022-02-17 18:49
2019年6月,银川市某中学一名学生被同校4名学生掌掴,被用手机拍照并受威胁不准其声张,导致这名学生被诊断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受害学生与家长因此向法院提请人身损害赔偿。近日,这起校园欺凌案审结,法院判决4名被告及其监护人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8万元。这不仅给了受害学生、家长和公众一个交待,更提醒大众要及时正视这类校园中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切不可莫视其为学生间的“玩笑打趣”。
“正视”问题方能“重视”问题。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逐渐进入公众视野,电影《少年的你》等相关影视作品也屡屡引发网络对这类现实问题的广泛讨论。要想拔除、遏制校园欺凌的“根苗”,学校、家庭与社会各界就必须积极携手、相互配合。
同时应当关注到,良好的制度和规定不应止于“案头”。校园欺凌案件通常难辨、难断,要真切守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就需要有人充分发挥监督与落实的重要职责。2月17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强调每所学校应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可以在普法教育、督促和指导学校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参与校园欺凌的认定、教育和矫治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等方面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中小学设置法治副校长,就是希望其能成为校园欺凌现象的“巡航舰”,成为引导学生向善向好发展的“海上灯塔”。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学校需求和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发防范校园欺凌、性侵、诈骗、毒品等课程课件。有些时候,未成年人缺乏对校园矛盾冲突性质的正确判断,受害学生可能出于恐惧而不知如何寻求帮助,这些原因也会导致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愈演愈烈。要想从根源上减少校园欺凌等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增强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在这个意义上,法治副校长也能发挥积极教育指导作用。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