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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厕改补助“改”入私人腰包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2-18 09:17

“我不该作出让村干部私分厕改补助的决定并参与私分,大家一定要以我为鉴,千万不要有私心、起贪念……”在前不久召开的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村居干部“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上,钱家湾村原党委书记何某就自己提议安排制作“阴阳表”,私分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工作补助作出深刻检讨。

该案起因来自木洞镇纪委对村居财务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的一张费用领取表。

“《钱家湾村2019年无害化厕所改造社长补助发放表》的‘金额’一栏全是铅字打印体,显示为每户50元,领取金额从450元到2350元不等,‘领取人’一栏则是手写字迹,显示有13人领取,但签字笔迹非常相似,这怎么回事?”镇纪委干部向钱家湾村综合服务专干刘某问道。

“这……这是我们村党委书记安排的,看上去是我们村13个社的12名社长签字领取的(其中1名社长代管2个社),但事实上是由8名村干部分别签的字,有一部分钱没有发到社长手中。”面对突如其来的提问,刘某神色有些慌张。

2019年,为推进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木洞镇按照每户50元的标准向12个村划拨厕改补助10万余元,明确这笔补助款用于推进厕改宣传等工作或用于补贴以社长为主的承担厕改矛盾协调的非财政供养人员,村专职干部不得享受该项补助。当年,钱家湾村实际完成322户无害化厕所改造,并按程序申请拨付厕改补助16100元。

了解到刘某所说的问题后,镇纪委调查人员立即开展走访核实,发现这笔补助款的发放情况与钱家湾村的账面资料并不一致。但当调查人员与该村党委书记何某谈话时,何某却以“不是我安排的”“我不清楚”为由予以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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