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 2022-02-21 09:04
2020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发布,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各地纷纷出台与数据有关的条例和办法。近期,多地迎来大数据交易市场建设热潮。
2021年年底,上海数据交易所在浦东新区揭牌成立,首批签约“数商”为100家,登记挂牌的数据产品为20个。
2021年3月成立的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被业界称为开启全国数据交易所2.0时代的标志性机构。这家机构采用“数据可用不可见,用途可控可计量”新型交易范式,目前已入驻100多家单位。
新的生产要素具有“乘数效应”
据了解,目前数据交易所的供给方,主要包括中国电信、中国银联、国家电网等数据密集型企业,万得、聚合数据等“采销一体”的数据供方,以及其他获得授权参与交易的企业。
需求方则主要包括金融类企业、在线服务类企业(电商平台等)、在线广告类企业、科创类公司、科研机构等,其获取数据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市场预测,进行智能化运营和科学决策。
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数据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与传统的资源不一样,数据不是孤立的资源。”黄丽华说,数据要素能提高其他四个传统要素资源的配置效率,具有“乘数效应”,在交易中也有一些特殊考量。
数据交易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 上一页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