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频道 2022-02-28 17:20
据悉,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实施。《管理办法》聚焦市场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企业环境行为,将推动建立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企业作为污染排放的主体,也是环境保护的主体。依法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是保护环境的国际通行做法,也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有利于消除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和监督失焦,有利于社会获取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但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披露内容、格式缺乏统一标准,存在定量信息少、内容不全面等问题。此前,中央深改委会议已审议通过《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规定、落实责任、规范行为,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按下快进键。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但实践中,一些企业承诺大于行动的“漂绿”行为时有发生,口号跑在前面而措施落在后面的现象不时出现,有的甚至公布虚假数据,引发市场风险、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更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及时准确披露环境信息,是防范市场风险的题中之义,也是加大污染治理的当然之举。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双碳”目标的背景下,发挥企业积极性、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意义重大。
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中,企业自律是重要方面。有石化行业从业者表示,减污降碳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做好环境信息披露有助于吸引投资、获得信贷,实现企业绿色发展,同时改善社会形象,消除“谈化色变”的消极认识。的确,从企业角度看,无论是公开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利用、处置等情况,还是披露环境风险防范、环保信用评价等信息,都将引导企业采取环境友好的生产、经营、投资方式,帮助市场选择环境治理表现优秀的合作对象,进而倒逼企业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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