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2-03-10 09:02
压实主体责任,建立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制度。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经常性开展与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和市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的谈心谈话,其他班子成员积极主动开展同分管部门、联系派驻(出)机构、省属高校和省管国有企业纪委负责人等“关键少数”的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督促将队伍建设主体责任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对反映“关键少数”的问题线索优先从快办理,将其谈话函询情况作为抽查核实的重点内容。梳理近三年反映市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形成分析报告由省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加强县市区纪委监委一把手监督,将有关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按程序报备。以“关键少数”为重点,动态更新、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电子廉政档案600余份,内容涵盖干部任免情况、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等,以廉政档案为依托对“关键少数”进行精准政治“画像”。建立、完善上级纪委监委干部监督机构派人参加下一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推动下一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肃起来、规范起来、健康起来。
坚持强基固本,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持之以恒狠抓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程序类规范,制定《集体研究监督执纪执法事项规定》《立案相关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一揽子内部规程,推动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约束类规范,出台《省纪委监委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范围建议》《巡视组、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工作纪律“九不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十条措施》,印发《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强化内部监督,释放严管严治干部队伍的强烈信号。重新划分监督检查室联系范围,防止长期联系固定地方和部门形成“熟人监督”甚至关系网。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省、市监委有序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每年向党外人士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发挥民主监督效能。主动邀请省审计厅进行审计,建立接受审计监督常态机制。持续开展“政协委员走进纪检监察机关”活动,探索党内监督和政协监督的有机结合,自觉接受监督。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聘请25名特约监察员,通过列席纪委全会、参与监督检查、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的监督。
坚持刀刃向内,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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