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3-12 09:36
“抓住‘关键少数’和管好‘绝大多数’相统一”“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治未病’工作理念”……这是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细化日常监督,治未病除小病防大病的工作脉络。2021年以来,河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坚持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切实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程度激发出干部躬身入局、挺膺负责的工作积极性。
“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如缺乏有效监督,就有可能出现各种问题。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河南省纪委监委制定16项措施,在6个省辖市开展同级监督试点,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曲孝丽分三个片区面对面与换届后的232名县委书记和新提拔的省管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与省辖市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谈话,督促层层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一把手”监督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尝试,全面掌握“关键少数”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情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洛阳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各级纪委监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将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与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同职级的领导干部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明确现场监督、提醒监督、专项监督、备案监督、报告监督等5类23条监督措施,推动同级监督具体化、程序化、有效化。禹州市纪委监委探索实施了“一提示一抄报一专报”制度,针对发现的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所分管部门(单位)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廉政风险等问题,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发送履责提示,并抄报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