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2022-03-24 08:45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配送的在途时间。在配送过程中确需暂时储存的,储存场所应当具有与配送规模相适应的仓储空间,并符合药品贮藏规定的相关条件。冷藏、冷冻药品禁止暂时储存。
药品包装出现破损等情况不得发货
《征求意见稿》提出,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对照消费者购买记录进行拣选、复核、包装与发货。发现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破坏等问题;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药品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药品已超过有效期或无法在有效期内送达消费者等情况不得发货。
另外,药品送达时,因配送包装损坏、封签损坏、配送信息不符以及包装内药品有质量问题等情形,消费者不予签收的,由配送员退回药品零售企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处理。
药品被消费者签收,但事后发现配送信息不符,或者发现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等情形,药品零售企业应当给予退货,退回药品不得继续销售。除此以外其他情形,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原则上不予退货。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