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3-25 08:16
“我不该在乡亲们的养老保险上动歪心思做手脚,真是害人又害己啊……”近日,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者海镇茂源社区原党总支副书记郑某某在收到处分决定后悔不当初。
2021年3月,曲靖市委派出麒麟区第二交叉巡察组到会泽县者海镇开展村(社区)巡察,结合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治理,就民生保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
“李大爹,我们是巡察组的。您家里收入怎么样,一年缴多少养老保险费?”巡察组组长来到者海镇一农户家走访了解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养老保险费我年年都缴,在社保中心查的金额,为啥比本本上的数字少?”他找来养老保险缴费证,递给巡察组组长。
是不是群众缴的养老保险费“缩水”了?巡察组组长立即警觉起来,反复翻看缴费证,未发现什么端倪。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接下来的几天,巡察组来到镇上社保中心核实情况。在查看了茂源社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资金申报表》后,巡察组发现了其中蹊跷。
经过走访调查、材料收集、数据比对,巡察组了解核实到李大爹个人所缴的养老保险费在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期间,总共被少缴了1108元。同时发现该社区还有多位居民存在养老保险缴费证与实际缴金额不相符、多收少缴的问题。多方印证后,巡察组把“目光”锁定在当时负责征缴养老保险费的时任茂源社区党总支副书记郑某某身上。
巡察组把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办理。2021年5月,郑某某被党纪立案。经查,郑某某在征缴居民养老保险费过程中,先后截留81位居民的养老保险费7.3万元,并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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