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2022-04-04 09:07
英烈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然而,极个别人为了博眼球、吸流量以及其他目的,贬损、丑化英雄烈士,成为反面案例。贬损、丑化英雄烈士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时值清明,人民网梳理了相关案件,以作提醒。
案例回顾
“辣笔小球”仇某歪曲卫国戍边官兵事迹 获刑八个月
2021年2月19日上午,仇某在卫国戍边官兵英雄事迹宣传报道后,为博取眼球,获得更多关注,在住处使用其新浪微博账号“辣笔小球”(粉丝数250余万),先后发布2条微博,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祁发宝、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等人的英雄事迹,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精神。
4月26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仇某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提起公诉,提出有期徒刑八个月的量刑建议。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支持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以仇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仇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美妆博主公开侮辱董存瑞 获刑七个月
2021年3月24日,一名有着二十多万粉丝的社交平台用户发布了一个关于英雄烈士董存瑞的帖子后引发关注。面对网友举报,该博主反而在次日发布新帖,声称自己并没有说错什么,拒绝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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