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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民要论)

人民日报  2022-04-06 05:28

夯实共同富裕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促进农民农村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着力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不断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一是增加农业收入。通过推动农业生产资本集约、技术集成和专业化、规模化经营,以及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方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效率和产品附加值,增加农业收入。二是增加非农收入。促进农村劳动力到效率更高的领域和部门就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加快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鼓励发展家政、养老、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和手工制作等特色产业,支持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的灵活就业。三是增加财产性收入。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盘活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改革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收益。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四是保障转移性收入。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基础上,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加强农民生活兜底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要更加注重向低收入群体、脱贫地区和粮食主产区以及困难群众倾斜,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 人民日报 》( 2022年04月06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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