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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评:当心美瞳变“毁瞳”

人民网-观点频道  2022-04-07 13:24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保护好眼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规范美瞳市场乱象,国家监督部门早在2012年就发布公告,指出俗称“美瞳”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将被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监管范畴,亦即销售者须持有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可合法经营,如果在电商平台上销售,还需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面对当前一些商家平台代理等,或隐性违规打“擦边球”,或“暗度陈仓”躲避监管,还需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拳治乱。

另一方面,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美的前提是要保证身体健康。当有代理表示,“我还接触过拿货价9.9元的美瞳,这些产品的质量我自己都不敢保证,更不敢卖给消费者”的时候,消费者自身,也该为自己的健康多操一份心,多把一道关。如购买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应到具备角膜接触镜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确认所购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莫被价格“美”到让人吃惊的美瞳所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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