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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不容诋毁 法律不容挑衅

中国国防报  2022-04-08 09:49

正在服刑的某博主对其侮辱英烈行为公开致歉

3月28日,正在服刑的旅游博主李某(@小贤Jayson)向社会道歉,为自己不尊重烈士的行为向戍边英雄烈士、英雄烈士的家人和全国人民表达真诚的歉意和忏悔,希望得到全社会的谅解。他表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深刻认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2021年7月15日,李某在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赛图拉镇康西瓦烈士陵园内,先是踩踏刻有烈士陵园名称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摆拍后,又到陈祥榕烈士墓前,满脸嬉笑脚踩墓碑底座,用手比作“手枪”状对着烈士墓碑再次摆拍。上述照片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扩散,引发社会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影响。

2021年11月10日,皮山县人民法院对李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及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被告人李某不服,于2021年11月22日上诉至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2月29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马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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