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 2022-04-11 09:18
Web3.0最特别的就是,用户所创造的数字内容,所有权和控制权都归属于用户,用户所创造的价值可以由用户自主选择与他人签订协议进行分配。
——李克秋 天津大学智算学部教授
◎本报记者 陈 曦
近日,随着元宇宙的兴起,Web3.0又再次成为各大厂商关注的焦点。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发表文章《Web3.0是渐行渐近的新一代互联网》,指出互联网正处在Web2.0向Web3.0演进的重要时点,加强Web3.0前瞻研究和战略预判,对我国未来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Web3.0尊重用户“个体价值”
Web3.0是针对Web1.0和Web2.0而言的,代表了互联网发展的不同阶段。Web1.0其实就是第一代互联网,这时的互联网主要为网络媒体,用户访问网站,浏览数字内容,不过只能读不能写,也没有办法参与内容创造。
“人需要交互,需要和其他人进行交流,而Web1.0则是静态的,因此Web2.0诞生了,即交互式互联网,其主要应用就是社交网络和电商。”天津大学智算学部教授李克秋介绍,这时网络平台的作用就是提供一个基础设施,绝大多数的数据内容是由用户创造的,比如淘宝、微信等。
Web2.0允许人们自由地创造各种内容。但是,人们在创造这些内容以及对这些内容进行操作时,必须依赖某个平台或媒介,平台虽然只提供了一个渠道,但是所有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都归平台所有,而这些内容的实际创造者却无法享受相关权益。
“此时就有人会想,我的交易、聊天数据的所有权应该只属于我,为什么平台也能拥有。”李克秋说,2014年,以太坊的联合创始人以及波尔卡圆点的创建者加文·伍德,第一次公开提出了Web3.0的概念。“Web3.0最特别的就是,用户所创造的数字内容,所有权和控制权都归属于用户,用户所创造的价值可以由用户自主选择与他人签订协议进行分配。”李克秋说。
下一页 |